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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19年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4    浏览次数:

    各系:

    为了认真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序、规范地开展,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具体工作流程:

    1、4月24日-5月11日:各系广泛宣传“应贷尽贷”的政策规定,对于江苏籍首次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进行贷款资格认定及贷款金额确认,组织填写“2019年度高校生源地贷款数据收集表”(附件2)电子版,并将学生名单在本系部范围内公示。

    2、5月12日-5月22日:各系向“资助管理系统”中录入首次贷款学生信息。对于续贷的学生,无需再进行资格审核和系统录入,续贷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续贷申明后,可自行打印《贷款申请表》并签字。

    3、5月23日-5月26日:院学生工作处审核,并向省资助中心报送我院贷款学生信息。

    4、5月27日-5月30日:各系为首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打印贷款申请表并有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统一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

    5、6月1日-6月8日:组织续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自行打印贷款申请表并签字。

    二、贷款额度确定

    1、各系在确定学生申请贷款金额时,应严格控制在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之内,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详见附件1)之和≥8000元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可贷8000元;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之和<8000元的,生源地助学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学费和住宿费之和。

    2、申请贷款金额不低于1000元且必须为百元整数。

    三、贷款资格认定

    1、江苏籍学生申请贷款资格认定:凭我院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的贷款证明,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2、非江苏籍学生需申请贷款的,请咨询生源地所在资助管理中心,是否需要学校提供在籍证明。若需要,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可提供附件3样式的贷款证明。

    四、贷款工作注意事项

    1、各系必须及时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管理系统”要求填报有关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准确性、完整性。

    2、续贷学生必须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续贷申请,否则县级资助中心的“新增合同”步骤则无法往下进行。国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选择贷款类型为生源地助学贷款,利用身份证号码登录,如果不知道密码,可以与生源地县区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确认密码,各县区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在登录页面可以查询。

    3、学校出具的仅是贷款证明,成功办理贷款需要以下程序:在校生凭我院出具的贷款证明、学生证、本人身份证和家长(监护人)身份证,暑期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申请办理。

    4、学生贷款资助工作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系部应精心组织、认真对待学生资助工作,深入了解应贷学生学习、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确保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推进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

    5、工作中若有困惑和疑问,欢迎及时致电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86027733陆老师、86028065石老师。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4月22日

    附件1:江阴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学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班级类型

    学费/学年

    住宿费/学年

    代办费/学年

    17级工科类

    5300

    300

    300元左右

    17级文科类

    4700

    300

    300元左右

    17级艺术类

    6800

    300

    300元左右

    18级工科类

    5300

    600

    600元左右

    18级文科类

    4700

    600

    600元左右

    18级艺术类

    6800

    600

    600元左右

    附件3:在校证明(供外省学生生源地贷款使用)

    附件4:关于转发《2019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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