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毕业班:
我院《成功素质学分制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学生应在前四个学期内修满8个成功素质学分。若未能按期修满,应通过参加活动项目的形式进行补修。成功素质学分未修满的,暂缓毕业,直至其补修合格,或至其最大学习年限的最后学期。”
经核查,截至2017年6月1日,我院2014级学生成功素质学分合格率达98.72%,有18名学生尚未修满8个成功素质学分,其中电子系3人,管理系3人,化纺系1人,计算机系3人,艺术系8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依据规定,对这18名学生予以暂缓毕业处理,待补足积点,或至其最大学习年限的最后学期,才能取得毕业资格。补修积点手续见附件2。
特此通告。
附件1:2014级未修满成功素质学分学生名单
附件2:毕业后积点补修申报表(仅限已毕业离校学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