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促进我院校风、学风的建设,依据2016年3月修订的《江阴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2016—2017学年度江阴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奖学金的评选活动。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及名额
学院综合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见《学生手册》(2016版)第97页,或通过学工处网站相应网页查询。
综合奖学金评定名额按评选办法执行,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前提下,各类别级别奖学金总额应控制在8%以内。具体执行时,专业人数在18人以内的,仅限1名;19人以上的,按四舍五入后取整确定名额上限。
评定期内,在国家教育部或省教育厅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且符合参评基本条件的,可根据评选办法的规定,直接申报参评优秀学业奖学金。
二、工作要求
1、综合奖学金评选应在各班主任共同完成本专业的《评选排名表》(相关表格均见附件2,下同),并在专业范围内公布无异议的基础上进行。
2、各系的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应严格按照《江阴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奖学金评选办法》规定进行。
3、因技能大赛获奖而取得直接申报资格的,需在汇总表中注明。本项获奖请况的认定权归教务处。
4、院综合奖学金评选采取个人申报制。凡符合条件的同学均可向所在班级申报参评。
5、评选工作上报材料及要求如下:
(1)纸质材料:《院综合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按专业归类,并附1份该专业《评选排名表》,由所在系审查盖章后,统一上交学工处陆红霞副处长。
(2)电子文档:系级《申报汇总表》。邮件及文件名统一为“××系综合奖学金申报汇总表”,发至565424951@qq.com。
(3)所有上报表格请勿随意更改样式。纸质材料请勿涂改污损。
三、截止日期
各系综合奖学金评选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9月22日(周五)。逾期未报视同放弃参评。
附:1、院综合奖学金评选办法(点击浏览)
2、院综合奖学金评选表格(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