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关于加强受处分学生后续教育管理工作的规定》,受处分学生必须参加由学生处组织的每学期一期的集中教育学习班,并通过校纪校规应知测试,才能申请撤销处分。受处分学生毕业前因各种原因未能撤销处分的,缓发毕业证书至其符合条件撤销处分。
本学期受处分人员的培训考试将在下周举行,培训时间12月1日(周一)下午15:30,考试时间12月3日(周三)下午15:30,地点为外语系楼220教室。
须参加培训的学生名单见附件,其中已参加过培训但校纪校规应知测试未通过的学生,只须参加考试;考试已通过者只须补培训。
请各系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学生。
学生工作处
2014.11.26
附件:http://www.jypc.edu.cn/uploadfile/2014/1126/2014112609580326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