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相关部门:
本学期开始施行的新版《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成功素质学分制实施办法》,在规范了各项成功素质积点申报流程的同时,对组织需申报积点的活动的组织方,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避免出现因不熟悉相关活动的积点申报流程而导致的各类问题,现特作以下说明。
1、凡院系两级组织的,以学生集体参与的形式开展的活动,例如专业讲座、文体活动等,举办部门须提前一周向本级积点管理部门进行申报(递交《集体活动类项目 积点管理凭证》),方能有效申报积点,否则积点管理部门将无法提前调配人手,进行现场积点扫描和活动监督。因此,请院系各活动组织部门务必严格按申报流程进行操作。今后凡未经预申报审核,其积点一律不予认可。
2、院系两级组织的所有非现场采集信息(扫描)的成功素质拓展项目,以及班级层面的所有项目,项目负责部门应及时向本级积点管理部门进行申报(递交《考评/成果/认定类项目 积点管理凭证》),切勿拖延,导致积压滞后。
3、为增强成功素质积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目前各项积点申报都必须经由该项活动的指导教师签字确认方能生效。为此,请各项活动的指导老师给予配合,认真学习《成功素质学分制实施办法》,了解规程,严格把关,指导学生完成活动组织及积点申报工作。
4、从本学期起,每学期的成功素质积点申报工作随学期结束自然截至。请各系分管成功素质积点的负责教师明确政策要求,切实做好本系的积点管理工作。
请各系、各相关部门知晓上述事项,配合我处共同做好积点活动的组织申报工作。
附件1: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成功素质学分制实施办法
附件2:积点管理凭证(集体活动类项目)
附件3:积点管理凭证(考评/成果/认定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