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18 浏览次数:
工作项目电话:物业服务中心86028201;学工处86028065;后勤处86022715
行风监督电话:监察室86028250
【说明】
1、在正常维修时间内,由物业负责跟踪检查是否维修到位,如果超过正常维修时间尚未完成维修,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情况,由主管部门做好进一步的跟踪检查工作,同时向报修学生做好解释工作。
2、如学生报修后发现未能按时完成维修,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由班主任直接报告学工处或监察室。如在学工处督查情况下,仍未完成维修,由学工处反馈监察室,监察室调查原因后报院长办公会议商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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