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学校推行助学贷款、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实施临时困难补助、开展勤工助学等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和《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开展我校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认定程序、认定范围、原则、认定标准,认真评定。
二、各系部要充分认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健全组织,规范程序,精心布置,周密部署,在作好充分宣传的基础上,扎扎实实地做好本次认定工作。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2018-2019学年内各项资助工作的基础,只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有资格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减免学费和困难补助等资助。这些资助项目都对学生的贫困生资格和贫困等级有直接要求,因此班主任、辅导员必须深入班级,亲自参加、主持本班的认定工作,保证认定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四、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律重新参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请辅导员、班主任老师认真组织学生填写《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老生附乡镇以上一级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新生附《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乡镇以上一级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可参照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附件4)。
五、请各系初审汇总后交分管系领导审核,填写《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并于2018年9月20日前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由各系留存备查。
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各类资助后,应将资助信息及时更新到《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中,并于每学期末将更新信息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