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自即日起开始进行。现将有关评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办法
各系应在广泛宣传相关政策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详见《学生手册》或院学生处网站)的规定,开展助学金评定工作。
二、评定对象
我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在籍学生,凡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评定条件的,均可经贫困认定后申请该助学金。
三、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生均3000元,可以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设4000元、3000元、2000元三个档级。各系不得自设档级,拆分发放。
四、名额分配
2018学年度省教育厅下达我院资助名额共538个,秋季金额80.70万元。依据各系人数及义工岗位分布情况,受资助对象的评定名额分配如下:
五、评定程序
1、个人申请。凡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学生,均可填写《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助学金申请表》,于9月19日前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填写时应对照评定优先顺序的分类情况,在申请理由栏注明自己属何种情形,并附低保证明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大一新生还需附《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该表曾随录取通知书寄送)。
2、班级评议。班主任应及时组织熟悉情况的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召开评议会,根据日常消费是否节俭等评定标准进行民主评议并无记名投票表决。
3、班主任审查。班主任对照评定条件,通过查阅成绩、个别交谈、联系家长等方式,审查申请资格,参照分配金额提出初步资助意见后,于9月21日前上报系部。
4、系部审核。系部学生资助工作组对班级上报的人选进行复查,按照学院分配金额(名额)和各班实际情况,调整班级资助额度,确定人选及资助档级,在本系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26日将汇总名单电子稿及签名纸质稿报送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石云老师。
5、学院审批。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部拟定名单和上报金额进行汇总,于9月30日在校园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调查异议情况,查处不当申报行为。对公示合格人选,组织完成审批报送手续。
六、评定要求
1、各系部应做好助学金评定及发放政策的宣传工作,让广大学生充分知晓助学金评定及发放管理的各项规定,以便学生申请和群众监督。
2、助学金评定工作必须深入细致,务必将贫困生的情况,特别是家庭经济情况和个人消费情况摸清摸准。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3、评定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务求评选结果客观、准确。
4、各系部应当对助学金受助对象进行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心怀感恩和励志成才的教育,引导他们合理使用好助学金。
附一、助学金评定工作相关材料
1.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
2.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助学金申请表
3.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仅大一新生需附)
4.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附二、助学金后续管理相关材料
1.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助学金发放意见
2.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助学金受助情况告家长书
3.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助学金对象更换报表
4.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