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勤工助学工作是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内勤工助学的管理,规范勤工助学岗位的申报、管理、监督、考核工作,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根据《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澄职院【2019】15号)规定,现开展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工作,请各拟用工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统一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要求
学院根据教育教学、校园建设和生活服务的需要,在校内为学生设立固定勤工助学岗位。
(一)用工部门设立的岗位以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生活为前提。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二)设置的岗位应以确保学生安全为前提,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生产作业或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体健康的劳动。
(三)勤工助学岗位应以校内岗位、适合学生所学专业岗位、轻体力岗位、相对固定岗位为主。
(四)属于用工部门员工的本职工作、学生公益劳动以及教学环节的劳动,不得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二、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程序(详见附件4《勤工助学流程图》)
三、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各拟用工部门认真填写《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2)、《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3),“岗位设置理由”、“岗位设置内容”、“工作时间、时长”必须填写详尽。
部门负责人签名盖章后,请将申请表(纸质及电子)于6月23日前报送院资助管理中心石云老师,联系电话:86028065。
附件1: 1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doc
附件2: 2 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docx
附件3: 3 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附件4: 4 勤工助学流程图.doc
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