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系:
学生处分是件严肃审慎的重要事项,本着对学生本人负责,切实履行对学生管理职责,现对关于学生处分申请审批的问题再次提醒如下:
1、流程规范,材料齐备:行政处分审批表(一式两份);违纪事件调查表;学生情况陈述书;学生思想检讨书(双线格纸)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表格中所涉及的主要违纪事实必须由违纪调查部门(含系部)填写,切记不能由学生代为填写。主要违纪事实必须清楚交代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及结果。
3、特别涉及学生旷课的处分申请,必须提供之前批评教育的支撑材料。(例如:一个学生如果旷课28节,那么之前如在旷课5节或者10节等这些时段有无批评教育的过程,请附相关谈话记录或者相关证明材料。)
4、系部处理意见请参照如下格式:根据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第**条第**款之相关规定,建议给予该生****处分。
5、处分材料请由各系负责老师亲自送达学工处,若有问题,便于当面及时沟通。凡学生转交,一律不予受理。
(学工处.2023-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