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本申报表只用于毕业后补修成功素质学分,所以仅限已毕业离校学生使用。
2、毕业离校后的积点申报,只在每学期第15周集中受理一次,逾期恕不受理。
3、各项填报内容应真实有效,经查证属虚假申报的,直接取消积点补修资格。
4、工作单位可就该生的思想觉悟、综合素质、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等据实给出评价意见和等第。
5、评价等第“优秀”可计12个积点,“良好”10个积点,“合格”8个积点,“不合格”的无积点。
下载链接:http://www.jypc.edu.cn/uploadfile/2015/0317/2015031709504692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