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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19年学生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28    浏览次数:

    各系部、班主任: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医疗保险工作,提高学生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学生家庭医疗费用负担,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澄政发〔2018〕1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做好2019-2020学年学生医疗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其中本市户籍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学生保险费为每人250元,学生补充保险费每人70元;非本市户籍学生住院医疗保险每人250元,学生补充保险费为每人70元。

    “贫困学生”(指江阴市民政局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市总工会认定的城镇低保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民政重点优抚对象子女和困境儿童)免收保费。

    请各班主任将保险的有关政策宣传到位,按要求认真汇总参保学生信息,全力配合做好保险费的收缴工作。如学生确实因个人原因不愿参保的,请他在附件中的《江阴市新农合学生医疗保险政策告知书》上签字确认(见附件)。

    学生工作处

    2019年8月28日

    附件:

    1.学生医疗保险概况及报销办法

    2.江阴市新农合学生医疗保险政策告知书

    3.系部学生医疗保险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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